《中国移动“易充值”客户授权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银行个人客户

中国移动“易充值”客户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中国移动“易充值”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第一条  中国移动“易充值”业务(以下简称“易充值”业务)是指乙方在建设银行渠道或中国移动渠道阅读并同意相关授权协议,通过甲方个人网上银行、甲方互联网网站,或中国移动渠道,建立其建设银行账户与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的绑定关系,开通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充值交费授权。授权开通后,乙方即可使用主动交费服务,即客户可通过中国移动渠道(如登录中国移动网站、发送短信至中国移动、拨打10086热线等),使用绑定的建设银行账户(借记卡或折、贷记卡)为对应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以下简称“主手机号码”)进行交费充值,无需通过甲方渠道办理。如乙方同时开通自动交费服务,则乙方可预先设定交费规则实现系统自动代扣,甲方将按照中国移动公司提交的扣款指令,直接从绑定的乙方银行账户中扣划资金至中国移动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由中国移动公司完成手机号码充值。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主动交费与自动交费服务。乙方授权甲方按照中国移动公司向甲方提交的交费充值扣款指令及交费充值扣款数据,直接从绑定的建设银行账户中扣缴相关费用至该中国移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对甲方的授权自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生效。乙方可通过甲方个人网上银行,或甲方互联网网站账户验证等安全认证方式,建立其建设银行账户与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的绑定关系。
    3.甲方不对中国移动公司提交的扣款交易指令进行实质性审核,不负责审核中国移动公司提交扣款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乙方如对甲方依据中国移动公司指令进行扣款的行为发生争议,应与中国移动公司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每个建设银行账户可绑定的主手机号码数量和交费充值限额以甲方规定为准。
    5.甲方仅提供主手机号码与建设银行账户的绑定服务,绑定成功后根据签约协议号及中国移动公司指令办理绑定银行账户资金划扣。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拥有建设银行借记卡(折)、贷记卡银行账户,并遵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2.乙方向甲方承诺:其已授权中国移动公司向甲方提交交费充值扣款指令及交费充值扣款数据;乙方保证中国移动公司向甲方提交的交费充值扣款指令及交费充值扣款数据均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指令及数据真实、合法且有效,乙方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乙方应妥善保管本人银行账户密码、个人网上银行登陆密码、个人网上银行交易密码、手机银行登陆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安全认证工具,以及与建设银行账户已建立绑定关系的主手机号码所涉及的密码等安全认证工具,不得向包括银行人员在内的任何其他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停用手机号码(包括手机号码需要过户、停机等),乙方需提前通过甲方渠道或中国移动渠道解除绑定关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无论是否办理“易充值”绑定授权,乙方均可通过甲方渠道办理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的单笔交费充值业务。
    第五条  在本协议下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交费充值结算服务。乙方如因中国移动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关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费用扣收的争议,均由乙方与中国移动公司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1.乙方承诺在绑定的银行账户中保留足够的可用余额/可用信用额度,因绑定账户可用余额/可用信用额度不足、账户被冻结、销户等原因而导致的无法成功支付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如对扣费项目、扣费金额等有异议,或需进行退款,将自行与中国移动公司协商处理。
   3.如因甲方接收到的中国移动公司电子扣款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认导致甲方无法扣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与中国移动公司协商解决。
   4.乙方通过中国移动渠道开通“易充值”业务的,如因中国移动公司向甲方传送的签约协议号等签约绑定信息有误,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定扣划资金或致使乙方发生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与中国移动公司协商解决。
   在甲方为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存储乙方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业务办理、交易服务、交易信息通知,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甲方集团成员、服务机构及其他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甲方获取的乙方个人信息,上述信息的范围包括乙方的基本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及预留信息。
   对于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的个人信息,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乙方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甲方的业务需要使用乙方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因甲方不可控制的电力中断、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协助客户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等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乙方有权在甲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易充值”服务,如果乙方不愿接受甲方公告内容的,应在甲方公告施行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易充值”服务;如果乙方未申请终止“易充值”服务,视为乙方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乙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乙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
   第九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与中国移动公司业务合作终止,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通过甲方网站发布协议终止公告,自终止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因此类情况终止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十二条  乙方选择并点击本协议下方“同意”按钮后,视同接受并同意与甲方签订《中国移动“易充值”客户授权协议》,本协议同时生效。
   特别提示:如客户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乙方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