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企业年金方案一旦经职代会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是企业集体合同的一部分。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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